洪治纲应邀出席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国际金融惯例国内应用研讨会
2008-08-18

应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邀请,我所金融法专家洪治纲律师于815日下午出席了在高院532会议室召开的银行独立保函国际惯例在我国金融业务中的运用研讨会。会上,洪治纲律师就独立保函国际惯例与我国现行法的契合与冲突问题发表了观点,并就起草相关立法、司法解释以及上海高院出台相应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中肯的建议。

    参加本次研讨会的人员与机构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长及其他相关领导、金赛波律师、中国工商银行法律部及其总经理阎秋平、中国银行国际结算部、浦东发展银行总行合规部、香港恒生银行法律部及其总经理和职员、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副行长吴弘、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法律部及其主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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